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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全国清理各类政策措施文件189万件
作者:万静 发布时间:2021-03-26 14:50:54
公平竞争审查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回望“十三五”,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不断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公平竞争制度建设提速加力。 “十三五”时期,全国清理各类政策措施文件189万件,修订废止文件近3万件,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85.7万件,纠正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4100余件,极大激发了创新活力。 联席会议成员调整到位 2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全面清理妨碍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实施方案》提出健全完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推动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全面清理妨碍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妨碍民营企业发展和违反内外资一致原则的歧视性准入、指定交易政策措施,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通过招投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公证等形式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在反垄断执法方面,《实施方案》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查处民生和公用事业领域市场主体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打破行业垄断,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聚焦医药、建筑、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公章刻制等领域,加大力度规制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线索举报绿色通道。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实施方案》凝聚着广东市场监管部门的心血。这只是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加快公平竞争制度建设的一个缩影。‘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地,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显著提升,制度刚性约束力逐步增强,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涉及领域宽、从事人员广、专业性强,完善机制、提升能力成为开展此项工作的重点。市场监管总局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在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迅速督促各地完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调整,及时健全工作机制。目前,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31个省区市省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办公室均已调整到位。 从制度到基本行政理念 2016年6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同年12月,国务院批准同意建立由28个部门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8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成立,同年12月,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调整为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 2018年,各地区各部门共审核增量文件31万份,比2017年增加154%,修订完善1700多份,比2017年增加157%,审核效果进一步显现;整理库存文件82万份,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文件2万多份,有效防止和纠正了一系列消除和限制竞争的问题,促进了统一、开放、竞争的市场体系建设。 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定《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制度规则体系不断完善。 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 “如何避免政策文件对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造成干扰?公平竞争审查无疑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说,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法律保障。而在随后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的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中,新增了国家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容。“这些正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经从一项行政制度走向法律制度,并最终成为我国法治政府基本行政理念的演变轨迹。” 纳入考核体系刚性约束 如何保证审查质量和效果,怎样加强监督约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落在了考评评价体系、文件抽查机制和投诉查处回应机制这三方面。首先是建立文件定期抽查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对部分国务院部门、地方省市区三级政府的部分政府文件进行了抽查,抽查之后发现的一些问题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其次是完善投诉举报和查处的回应机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的投诉举报平台,或者利用现有的投诉举报平台来增设公平审查专栏和专线,对投诉举报反映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违反制度要求的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威慑力和透明度。 最后是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营商环境的评价等考核体系。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市场监管总局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质量工作考核体系,对2018年、2019年重点督查发现的42件存在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进行通报。各地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机制。如黑龙江、浙江、广东等地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考核评价体系。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认为,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可以让公平竞争审查这一制度真正“长出牙齿”,充分发挥作用。自我审查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核心,符合我国政策文件体量大、专业政策性强、难以集中审查的现实情况,在短期内不宜作过大调整,即“谁制定、谁审查”。但自我审查也容易出现动力不足、有失客观公正等问题。所以,加强外部监督,特别是刚性约束非常重要。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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