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朱新民等21名被告人为牟取暴利,组织8000余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向境外赌博网站提供广告推广,累计非法接受广告推广费4000余万元。法庭当庭作出宣判,朱新民等21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至拘役两个月不等刑罚,适用三年至四个月不等缓刑,并处合计罚金63.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36.132万元及涉案手机287部,追缴未退出的予违法所得629.0223万元。
2019年1月间,被告人朱新民在微信中结识了“起风了”,在高利诱惑下,成为了为境外赌博网站发布推广广告的最大“代理”。其又以同样手法,在微信中发展下线,组建微信群管理以郭翻翻、王露露等21人为首的区域“代理”,区域“代理”又组建微信群发展群成员为“推手”,分布于全国10余个省份的8000余名“推手”按照朱新民下发的指令,在各自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中每天分三个时段转发赌博网站广告,“推手”所使用的每个微信号一周可接受30-100元不等的广告费资助。2019年2月至2019年11月,朱新民等21名被告人接受境外赌博网站宣传推广奖励金4000余万元,实际获利110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新民等21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朱新民等21人为共同犯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综合上述情节,洪泽区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洪泽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旭介绍说,被告人朱新民等妄想不劳而获,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通过微信群、朋友圈推广法律明文禁止的赌博网站链接,呈几何倍增帮助境外赌博犯罪扩散赌博信息,引诱大量受害者沉迷于网络赌博,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本案的审理,是洪泽断卡“2020”行动的延续,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犯罪、教育群众、打财断血的作用,彻底斩断境外赌博犯罪伸向网络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