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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法院发挥审判职能 司法护航“河长制”
作者:胡其力木格   发布时间:2020-10-23 15:51:03


  为充分发挥内蒙古根河市人民法院驻河长制办公室巡回审判点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绿色司法审判衔接工作机制,全力守护根河市生态颜值,10月20日,根河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闫克军一行三人来到根河市河长制办公室,就根河市人民法院驻河长制办公室巡回审判点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护河法官履职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双方就巡回审判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生态司法助力河长制工作及护河法官与河长办深度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交流探讨。双方一致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双方要加强沟通联系,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涉河涉水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工作交流和信息互通共享,有效助力河长制工作;要定期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分析研判涉河涉水案件,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行政与司法的衔接上给予指导;要适时联合开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等方面联合行动、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及护河法官的司法护航作用,切实做到司法助力河长制“有名”更“有实”。

  根河市人民法院驻河长制办公室巡回审判点成立以来,紧紧围绕根河市河流水资源保护、水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好涉水生态环境资源各类案件,不断加强水资源生态司法预防、修复、打击力度,建立完善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相关制度,为根河市河长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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