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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走进武冈法院观摩“民告官”案件
作者:王丽丽   发布时间:2020-09-07 15:26:28


“民告官”案件庭审现场。
人大代表观摩“民告官”案件。

  9月3日,6名人大代表受邀走进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观摩了一起由行政庭庭长曾建黔担任审判长的“民告官”案件。继邀请代表、委员观摩民事、刑事案件庭审后,此次是武冈法院自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首次邀请代表、委员观摩行政案件庭审。被诉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出庭参与了诉讼。

  该起“民告官”案件中,原告黎某某认为被告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扣押其猪肉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17、18、24、28条的规定,将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返还猪肉或按市场价赔偿猪肉被扣押造成的损失3100元。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在被诉行政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被告是否是适格的被告、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争议,双方因此在法庭辩论环节展开了多轮激烈的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在审判长的把控下紧张有序、有条不紊。

  “官和民不应该是对立的,而应该建立‘鱼水情’,政府的一切权利来自人民,执法时要注意理性执法、文明执法,群众相应地也要知法懂法守法,这样才能做到官护民、民拥官,形成良性循环。”省、市人大代表观摩完庭审后感触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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