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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法院:“云庭”调解当庭化纠纷
作者:李浩然 发布时间:2020-08-10 14:47:48
“谢谢你们,这网上开庭太方便了,我在外地就可以通过网络云庭进行调解,帮我把拖欠这么久的欠款追了回来,真是太迅速了!感谢法院!”这是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云间直播庭审”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支付欠款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5月,原告买某与被告杨某某签订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为被告发货后,被告却以资金紧张为由请求延期付款,但一直未将欠款付清。 2020年7月,原告通过互联网办理了立案手续。立案后,新源县法院采取电子送达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 8月5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新源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云间庭审系统,远程开庭审理了本案。 经过承办法官与双方多番沟通与协调,最终原告买某与被告杨某某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杨某某在庭审当日通过微信向买某转账支付了5000元欠款。 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云间开庭、网络直播、当庭调解、当场履行,新源县人民法院这一系列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不仅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加诉讼服务,同时,也免去了外地当事人往返奔波的辛苦,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效率,充分发挥了“智慧法院”便民、惠民、暖民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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