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甘南县检察院对我的司法救助,我的借债也快还清了,日子逐渐地变好了。今后一定会振作起来,不辜负检察官对我的帮助,我的生活又有了新的希望!”近日,被救助人彭某激动地对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感谢。
2017年9月,彭某儿子被他人伤害致死,在医院救治期间花费医疗费近二十余万元,彭某大额借债,且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部分彭某也未得到,让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甘南县检察院了解到彭某儿子被害后导致家庭经济收入大幅减少,经济负担沉重,依法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8万元,有效地缓解了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近日,该院检察官对这个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在回访中,检察官深入到被救助人家中,了解到彭某的家庭情况在慢慢的改善,经济困难也得到了缓解,老人家的精神状态也逐步地恢复。
近年来,该院始终践行“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和办案宗旨,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累计发放救助金共计24万余元。为将此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该院制定了《司法救助金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与被救助人所在基层组织签订了《司法救助金监督管理委托协议》,建立司法救助回访机制,定期对被救助人进行回访监督,关爱被救助人的家庭情况、心理动态,及时了解、询问被救助人的生活、学习、健康以及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司法救助不仅仅让被救助人在物质上得到了帮助,在精神上也得以慰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