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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国任蓬安法院代院长
作者:张勤   发布时间:2020-05-28 14:14:57


  5月28日,四川省蓬安县第十七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陈明国同志为蓬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由陈明国同志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上,陈明国作供职报告,一是讲政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县委决定,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敢担当。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切实争做护航发展先锋。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心实意察民情、解民忧、办民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守清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克己慎行,规范工作圈、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时时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独、慎初、慎微,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干事。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林忠为陈明国同志颁发任命书。陈明国同志向宪法宣誓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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