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在经营小吃店期间从福建省清流县某酒业商行手中购买红酒、啤酒等用于经营饭店,并欠下1000多元的货款一直未归还,该酒业商行向清流县人民法院起诉。清流法院网上立案平台收到诉讼材料后,立案庭的调解速裁组法官立即打电话与原被告双方联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设立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律师调解工作室,由律师调解工作室指派律师开展诉前调解。
经过律师的指引和组织,当事人双方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而后就还款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要求申请司法确认。律师随即将制作好的调解协议通过平台推送给双方签字确认,并在平台内申请司法确认。清流法院收到司法确认申请后,第一时间对调解协议及相关材料进行线上审查,最终对协议的效力进行了确认。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清流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开展律师调解,并对律师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律师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既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与金钱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为当事人更好地履行调解协议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该院积极鼓励律师借助"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创新调解工作方式,为人民群众铺设解决矛盾纠纷的"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