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在县河长办举行。派驻法官工作室的挂牌标志着顺昌县形成“河长制+法院”的联合监管制度,是继“生态巡查”“河长制+检察院” “河长制+河道警长”机制之后,县河长办的又一制度探索。
近年来,顺昌法院以《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为导向,以生态司法“福建样本”“南平模式”为参照,推进生态司法“顺昌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2015年来,该院共审结涉生态刑民案件241件,对180余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巡回审判20余件,参与多元调解、带案下乡40余次。二是探索“多层立体”新路径。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设立生态修复基金,用于复绿补种、农田修复等,已筹措生态修复资金近100万元,兴建植物园3000余亩,复绿补种260余亩,放流鱼苗45万尾。三是落实“惩教并重”新理念。关注生态犯罪社区矫正情况,支持协作罪犯融入社区生活;与县林业局等单位共建生态教育实践基地,设多个生态司法教育体验功能区。四是实现“乘数效应”新功能。将实践基地与狮峰山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东门水库水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富屯溪增殖放流点、余墩村农田修复示范点、大坪无害化处理点相融合,放大基地功能乘数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