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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检察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作者:穆亮 发布时间:2019-12-20 11:07:48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检察院转变作风,下沉警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的原则,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该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事关政权安全、社会稳定的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该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了《甘南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逐级压实责任,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该院把有关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律规定、政策要求作为重点纳入业务培训计划,及时组织干警开展学习活动,切实提高打击涉黑恶犯罪的实战能力。一年来,该院组织干警学习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知识5次,召开涉黑恶案件研讨会4次,学习有关黑恶犯罪的司法解释和理论文章10余篇。 强化上下联动,确保办案质效 该院对涉黑恶案件线索和办案环节及时向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督办把关组汇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案件质量;向市检察院汇报涉恶案件6次,市检察院针对案件定性、完善证据、程序适用等给出指导意见20余条;从全院范围内调集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办案力量,由分管刑检工作的副检察长任办案组组长,以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另外配备两名检察官助理,成立办案专班,专办上级院确定为涉黑恶的案件,检察长全程跟踪案件并包案指挥,确保涉黑恶案件办案组织有力、人力配备优化,指挥指导到位。在涉黑恶犯罪案件的办理上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坚持依法打击;以办案质量提升打击黑恶犯罪的精准度,以办案效率保证打击黑恶犯罪的力度,对涉黑恶犯罪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在审查逮捕环节,对涉黑恶犯罪的主要嫌疑人,做到构罪即捕,以保障办案顺利进行;在审查起诉环节,坚持快速审查,及时提起公诉,做到尽量不退补、不延期,以提高打击效率、优化打击效果。 注重摸排线索,形成打击合力 该院认真开展涉黑恶犯罪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对近年来所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多次实施黑恶势力惯常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控告申诉部门对近年来的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和刑事申诉案件线索开展排查,注意从中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线索;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举报黑恶犯罪专用电子信箱,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案件线索。 此外,该院认真落实涉黑恶犯罪案件公检法会商机制,积极参加县政法委组织的涉黑恶案件研商会议,对公安机关发现的涉黑恶犯罪案件线索开展“会诊”,及时提出检察意见,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参加案件研商会议5次;对涉黑恶犯罪案件打破原有的职能界限,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均由一个办案组承办,极大地提升了办案效率;对涉黑恶犯罪案件坚持全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对案件的证据收集、强制措施、罪名认定和侦查策略等提出意见建议,既提高办案效率,又为出庭指控犯罪打下坚实基础,与公安机关共同形成打击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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