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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会肯定娄底中院繁简分流工作
作者:彭祁琏 发布时间:2019-12-19 15:10:4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12月17日,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在广州召开。会上,北京高院、上海高院、广东高院、青海高院、内蒙古高院、广州中院、嘉兴中院、娄底中院等八家单位作经验交流。 作为全国三家发言中院之一,娄底中院作了题为《坚持“改革创新” 突出“质效并举” 繁简分流跑出公正加速度》经验介绍。繁简分流,娄底中院这样做: 优化“三大要素”,内部挖潜释放活力 一是团队配置科学化。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坚持以案定员、因案设辅、动态调整,抽调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组建“3+5+10”“1+1+1”“1+2+3”的民事、知识产权、刑事速裁庭或速裁组。 二是分流标准制度化。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的实施方案》《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操作办法(试行)》,形成“案由+要素”智能第一道分流与“立案+速裁”人工第二道分流模式。设立速裁案件退回、反馈机制,速裁法官在收案后发现案件不适合速裁,必须在5日内退回立案庭,但一年内退回比例不得超过10%。 三是考评机制合理化。采取计分量化方式对员额法官进行考核,合理确定繁、简案件权重系数比,明确民事速裁团队所办案件不得少于全部二审民事案件的50%,平均办案周期不得超过40天;刑事速裁团队所办案件不得少于全部二审刑事案件的70%,平均办案周期不得超过15天。 严格“三道工序”,精细流程简出效率 一是强化调解梳理功能,让庭前准备更有效。开庭前,询问当事人是否有调解意愿;无法调解的,组织双方对案件进行梳理,固定无争议事实,归纳有争议事实。对案件进行统一排期,集中时间安排类案同审、多案连审。 二是开展审判机制改革,让庭审过程更高效。合理简化速裁案件庭审程序,速裁案件庭审过程可不区分事实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直接针对焦点问题开展攻防抗辩。针对特定类型的民事速裁案件,开展“要素式”审判。 三是创新辅助事务管理,让审判流程更便捷。完善文书智能编写系统,制作、更新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文书说理模板,完善案件信息自动回填系统,启动电子印章,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化解矛盾纠纷。 推出“三项措施”,内外结合扩大效果 一是以类案裁判标准化建设助推案件质量。出台《类案裁判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对繁简分流中常见的类案和简案统一裁判标准,制定审理标准、裁判指引、裁判文书说理模板,确保类案同判;建立类案不同判报告制度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 二是以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高效解决。对有典型意义、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或邀请相关组织、代表参与旁听,引导当事人通过类案比对,预判审理期限及裁判结果。 三是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分流化解矛盾。借助两个“一站式”建设,构建“导、调、立”结合的解纷格局。加强立案引导,鼓励、劝导当事人选择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引入第三方力量分流化解矛盾。 娄底中院将以本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健全完善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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