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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瘾君子多次贩卖K粉锒铛入狱
作者:管星明   发布时间:2019-11-22 09:31:42


  “今天我深深地向社会大众表示忏悔,我自愿认罪认罚,希望法庭能够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因为我还有一个两岁的未成年女儿需要抚养,请求法庭从轻处罚……”1998年出生的小梅,外表尚且稚嫩,却已经是一个单身母亲。她因为一时误入歧途染上毒瘾,为筹措吸毒资金,多次贩卖毒品。近日,广西靖西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小梅4年2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小梅系以贩养吸的吸毒人员,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30日,短短19天时间内,实施了14次贩卖毒品氯胺酮(俗称“粉”)的犯罪行为。

  2019年3月30日小梅进行了交易3次毒品交易。当天0时许,吸毒人员黄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300元转给被告人小梅购买毒品“K粉”,因被告人小梅身上没有毒品“K粉”,被告人于是联系杨某让其送毒,后杨某在靖西市某酒吧将1小包毒品“K粉”拿给小梅,小梅在拿到毒品后,在该酒吧将毒品贩卖给黄某。当天凌晨1时许,有一男子联系小梅购买毒品,遂再次联系杨某让其送毒,杨某在送毒过程中被公安民警抓获,并从杨某身上查获毒品“K粉”可疑物3小包,经过称,净重0.3克。经百色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杨某身上查获的毒品“K粉”可疑物检出氯胺酮。当日凌晨2时许,公安民警在靖西市“SG酒吧”将小梅抓获,并缴获其用于联系贩卖毒品的手机一部。经对被告人小梅人体尿样毒品检测,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结果呈阳性,表明其近日内吸食了毒品冰毒。至此,小梅的贩毒之路才得以终结。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梅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氯胺酮(俗称“粉”)仍多次予以贩卖,情节严重,被告人小梅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小梅多次贩卖毒品,酌情从重处罚,用于联系贩卖毒品的手机,依法予以没收。据此,法院依照相关法律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包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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