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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男子起诉妻子要求返还“婚前财产”
作者:黄健涌 罗彦霏   发布时间:2019-11-15 16:39:00


  11月11日,正值双十一“光棍节”,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丈夫起诉妻子要求还钱的案件,令人咋舌不已。

  原告李某诉称,2018年4月期间,其与当时的女友苏某共同出资购买厦门某处房产,该房产首付款共计40余万元,其中李某出资26.7万余元占比三分之二,苏某出资13.5万元占三分之一。此后,双方因故与开发商解除购买合同,购房款及补偿款共计43.5万余元由开发商全额返还至苏某银行账户。苏某原本答应李某返回其所支付的款项及相应比例的补偿款共计29万元。但经其多次催讨,苏某至今未履行承诺。其二人于2018年10月登记结婚,李某认为,该购房款系其婚前财产,苏某理应返还,遂将其诉至法院。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包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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