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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获重大阶段性成果
作者:卢俊宇   发布时间:2019-10-14 09:34:11


  11日至12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陕西西安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两年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截至9月25日,全国打掉涉黑组织2367个,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9571个;34792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破解多个“顽疾”——专项斗争带来的“红利”进一步释放

  近两年来,从全国到地方,对专项斗争重视程度之高、推进力度之大、触及链条之深、取得效果之好,是前所未有的,破解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难题,促进了社会生态和政治、经济生态的改善。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八类严重暴力案件下降11.1%,涉枪案件下降44%,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一批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被打击处理,一些沉冤多年积案得到侦破,人民群众进一步感受到专项斗争带来的“红利”。

  此外,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夯实。截至9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移送司法机关5500人,有效净化了政治生态。全国组织部门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7.38万个,清理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的村组织1700余个,基层政权进一步巩固。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也明显优化。通过打击一批破坏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整治一批行业领域社会乱象,完善一批行业监管制度,进一步净化了营商环境,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斗争中积极探索——成功积累多个宝贵“经验包”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斗争中积极探索,探索积累了一大批实用有效的经验:

  ——高位推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江苏、安徽、湖北、云南、贵州等地省委书记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突破重点案件,以上率下推动“五级书记”一起抓,层层压实责任。

  ——创新打法,打击质效明显提升。浙江、吉林、黑龙江、重庆等地采取提级办理、交叉办理等方式,推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取得突破。

  ——依法办案,执法司法协同有力。福建、江西等地通过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组建专业团队、做实提前介入等举措,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除恶务尽,“打伞”“打财”同步推进。河南、陕西、湖南、广西、宁夏等地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巡视巡察、联点包案和涉黑案件逐案过筛等方式,对“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山东、广东等地加强政法机关与金融、税务部门联动协作,确保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

  ——综合治理,行业监管力度加大。北京、天津、海南、青海、西藏等地对旅游、采砂、民间借贷、建筑工程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山西、上海、四川等地政法机关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防止黑恶势力边打击、边滋生。

  ——夯实基础,基层组织不断筑牢。河北、内蒙古等地对村“两委”候选人逐一“过筛子”,坚决把前科劣迹人员和涉黑涉恶问题人员挡在门外。辽宁、甘肃、新疆及兵团等地通过干部包村等方式,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问题导向,督导检查深入扎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三轮督导,对各省区市和兵团实现了全覆盖,收到群众举报线索47.2万件,直接督办重点线索19788件,推动打掉涉黑组织139个,涉恶犯罪团伙1521个。全国扫黑办对云南孙小果案等47起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取得了良好效果。

  ——依靠群众,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了6起充当“保护伞”的典型案例,产生了强大震慑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推广应用升级后的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落实举报人奖励和保护措施。截至9月底,全国扫黑办接到群众举报66万余件,省、市两级扫黑办接到群众举报106万余件,调动了群众参与积极性。

  下一步主攻方向——咬定深挖整治目标不动摇

  会议指出,面对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要咬定深挖整治目标不动摇,持续发力、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不断取得新突破:

  在破案攻坚上,要深入把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一波又一波攻势。对举报指向明确的重点案件线索,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大侦查力度。

  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进展的案件,要推广有的地方涉黑案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侦办、涉恶案件由地市级公安机关侦办的经验做法,依法采取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异地用警、异地羁押等措施,再突破一批难啃之案。对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要组织开展追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尽快把逍遥法外的犯罪分子抓捕归案。

  在“打伞破网”上,要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做到对“关系网”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完善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侦办模式,落实提前介入、同步立案、联合办案、信息反馈等措施,提高办案质效。

  对已侦破的涉黑案件,按照存量清零要求逐案筛查,对没有打出“伞”或打“伞”不彻底的,借鉴推广一些地方会商协办、联点包案、内部清理、责任倒查等经验,确保一网打尽。对涉黑涉恶组织盘踞时间长、群众反映强烈但揭不开盖子的,上级党委和政府要重点关注,上级扫黑办要进行约谈,上级纪委监委要亲自过问,必要时全国扫黑办要挂牌督办,派出联合工作组,推动一查到底。

  在“打财断血”上,要按照《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严格审计评估,准确把握“黑财”认定范围及证据标准,破解“黑财”认定难题。要推广公安部“打财断血”查控一体运行的模式,推动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建立由人民银行、证监、税务部门参与的查控平台,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破解“黑财”查控难题。要将抓捕犯罪嫌疑人与查扣涉案资产同步进行,破解“黑财”收缴难题。要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手段,做到量刑判罚到位,破解“黑财”判处难题。要依法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既彻查“黑财”,又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

  在行业治理上,从已侦破案件梳理和调研督导情况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建筑工程、服务娱乐等传统行业,金融、网络、共享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是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全国扫黑办要推动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大对行业领域内黑恶线索排查、乱象整治等工作力度。

  着力抓好督导“回头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从10月下旬起,组织中央第二、三轮督导组部分同志对被督导的21个省区市和兵团开展“回头看”,时间延长到10天左右。要对照督导整改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清单,紧盯督导组交办的重点问题解决、重点领域整治和重点案件办理,促进整改成效最大化。

  下一步,要针对专项斗争的“堵点”、“痛点”,创新督导方式,实现精准督导。一方面,要创新大要案督办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而办案进展不大的案件,要派出大要案督办组,推动尽快取得突破。要用好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专员队伍,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导检查,推动久拖不决的重点案件、难点问题尽快解决。另一方面,要创新后进地区督导方式。全国扫黑办负责人要按职责分工及落后地区需要整治的问题,分别联系2至3个后进地市,指导推动限期整改。

  会议最后强调,明年是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提前统筹谋划,推动专项斗争向既定目标迈进。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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