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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难忘的“半月之师”
作者:贺行君   发布时间:2019-09-29 11:29:13


  无论我们走多远,都不能忘了来时的路。

——题记

  1988年夏天,我从湘潭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到离老家二百多里地的冷水江法院。报到不久,院里决定安排我去三尖法庭工作。
  那时的我正踌躇满志,一心希望能留在法院机关,当一名除暴安良的刑事法官,那可是我儿时就有的梦想啊!得知要去偏远的乡下法庭,成天处理那些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我的心情顿时黯淡下来。
  8月5日上午,肩扛用大麻袋装好的被褥蚊帐,手提一口装满法律书籍的旧木箱,坐上院里唯一的老式吉普车,一路颠簸,我被院长送到三尖法庭。从此,开始我漫长而甘苦自知的法官之路。
  法庭没有自己的办公场地,由乡政府安排了两间狭小破旧的房子,一间作为宿舍,一间就是法庭办公兼开庭的地方。法庭刘庭长很高兴地把我们迎进办公室,他身穿洗得有些发白的法官制服,古铜色的脸上皱纹如刻,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年龄要苍老得多。
  安顿好我之后,刘庭长向院长提出,几天后要请假回家收割庄稼。那时正值农忙时节,他是“半边户”,妻儿住在离法庭几十里以外的农村,家里还有一份责任田。
  院长说:“小贺刚来,法庭就你们两个人,你还是先带他几天,家里的困难就想办法克服一下吧。”
  “行!”刘庭长二话没说。
  院长满意地点了点头,临走时,又吩咐说:“小贺是正儿八经的科班生,你教他半个月就行了。”
  第二天,就有一个赡养纠纷案子开庭,庭长安排我当书记员。一间10余平米的房间,摆放两张办公桌和几条木板凳,全然没有我想像中法庭的模样。
  开庭时,当事人都讲一口难懂的方言,说话还特别快。庭长发现我一脸茫然,就提醒他们放慢语速,还不时给我当“翻译”,我就这样艰难地做着开庭笔录。半天下来,经过庭长苦口婆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了字。我也有些疲惫不堪的感觉。
  午休时,庭长把我从睡梦中叫醒,说是村里发生一起纠纷,要赶快去处理。我问要立什么案由,准备哪些案卷材料,原告被告是谁?庭长有些急了:“先别管这些,赶快跟我走吧。”
  出事的村庄距法庭20多里,不通客车,法庭连一辆自行车也没有,我们只得快步前往。途中,听庭长说我们去处理的是一起“命案”,一对夫妻吵架,妻子服农药自杀,娘家来了几十人讨要说法,闹得不可开交,村里请求法庭出面调处。
  “《民诉法》里可没规定这样的纠纷属于法院管辖呀?”庭长看出了我的疑惑。“保平安就是我们法庭份内的事,有纠纷我们就得去解决!”庭长还告诉我,这样的纠纷一年就有好几起,如不及时处理,就可能引发群体械斗和“民转刑”案件。
  几番跋山涉水,我们赶到了事发村庄。
  “刘庭长来啦!”村民纷纷围了过来。经过我们一天一晚的艰苦努力,最终平息了这起“命案”纠纷。
  接下来的几天,我跟着庭长在辖区内走村窜户,调查取证、调处各类纠纷。法庭所在的三尖乡是冷水江、新化、新邵三县市交界之地,民风强悍,矛盾纠纷多。
  “湘中地区五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音。你要尽快熟悉当地的方言和风俗。与老百姓语言不通,不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就别想做好法庭工作。”工作之余,庭长经常给我讲解当地风俗习惯,并充当我的方言教员。
  在庭长的悉心指导下,我较快地进入了工作角色,与庭长的师徒关系也日趋默契。我也渐渐感觉到法庭工作的充实。
  不料,一场飞来横祸戛然终止了这一段短暂的情缘。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是1988年8月20日早晨,我与庭长站在法庭门口等客车,准备到外地出差。客车到了,候车的人群纷纷上车,庭长还在与一当事人交谈,他回头对我说“你先上车,我说完就来。” 我就从前门上车,庭长说完事后跑着从后门挤上了客车。
  10分钟不到,客车后部突然燃起大火,酿成16人死亡30多人重伤的特大事故。我因在客车前部,只是脸部和手臂严重烧伤。而庭长靠近火源,伤势过重,永远告别了他乐此不疲的审判工作,离开了血浓于水的亲人!
  听说,庭长下葬那天,来了很多老百姓,冒着淅淅沥沥的小雨,默默为他送行。
  我却未能送庭长最后一程。躺在医院烧伤科的病床上,我脑海里不时回放着与庭长朝夕相处的一幕幕情景,感叹人生的无常和生命的脆弱。“你先上车,我说完就来。”庭长留给我最后的一句话让我幸免于难。
  “你教他半个月就行了”,院长的吩咐竟然一语成谶!从8月5日下法庭到8月20日遭遇车祸,刚好半个月。我和庭长师徒一场就此别过。
  弹指一挥间, 31年过去了。在历史的长河中,只不过翻腾起几朵小小的浪花,我却从青春年少变为两鬓斑白。先后转岗法院的所有庭室,一步一个脚印从书记员成长为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办案虐我千百遍,我待办案如初恋”。面对波翻浪涌的时代潮流和五彩缤纷的现实生活,我也曾有过一时的徬徨,甚至产生过退缩的念头,但每当回想起在三尖法庭与刘庭长一起走过的那段岁月,就能重拾信心,笃定初心,义无反顾,砥砺前行!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谨以此文,纪念我终生难忘的“半月之师”——刘时太庭长。
  (作者单位: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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