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已立案执行但尚未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义务的涉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集中进行执行约谈。通过集中约谈,3名涉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当场将所涉及案件履行完毕,8名涉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订立了分期履行的执行计划,并请经法院依法确认有担保能力的担保人担保。2名被执行人称与家人协商后3日内答复法院,1名涉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
对已立案执行但尚未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义务的涉众多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孟村法院明确要求他们在必须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否则将对其进行严厉的制裁,并且将贯彻“三个一律”的方针。即不论身份如何,一律约谈督促、一律通报所在乡镇村组、一律穷尽执行措施,不顾忌情面、不区别对待。
同时,该院坚决贯彻“罚款、拘留、履行、释放”8字执行放方针,让涉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放弃“拘留是便饭、债多不愁还”的思想,用法律手段促使他们主动履行义务。该院对涉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统计和分析,逐案建立台账,营造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
此外,该院对涉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要求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告知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发函至被执行人所在乡镇或村组,由被执行人所在乡镇或村组督促履行义务,压迫“老赖”的生存空间。对经督促仍不履行的涉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