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立身之本,诚信是发展之基。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重视诚信才能名利双收。
7月10日,“信用舟山”网站公布了2019年第六批保税燃油加注安全管理违法事件信息,存在相关违法行为的“天盛油9”轮被舟山海事、港航、海关等部门联合实施为期3个月的惩戒。惩戒期间,该轮将被列为现场监管的重点检查对象。
近年来,浙江海事局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应用,积极开展海事信用管理实践,通过打造“信用海事”,让守信船舶一路通畅、让失信船舶寸步难行。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为此,交通运输部以建设信用交通省为载体,组织全行业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评价、奖惩各项工作,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整体呈现稳步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
完善交通运输信用法规体系
2014年,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在“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中明确指出,要形成部门规章制度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相结合的交通运输信用法规体系。
2015年《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其主旨是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提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梳理发现,交通运输部在以往的行业改革发展实践中,已经陆续出台相关领域的信用建设规章制度,如《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开发了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等。
目前,江西、海南、内蒙古、新疆等省区在已出台的交通运输政府规章、法规中增加了信用内容。《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纳入信用内容,《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提出“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覆盖全行业
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覆盖全行业、面向全社会的“主枢纽”。系统整合共享了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海事执法以及铁路、民航、邮政等领域的信用信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国家级平台进行对接共享。
目前,平台累计归集信用信息近30亿条,建立了367万家企业、1263万个从业人员的“一户式”信用档案。
“信用交通”网站是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公开的“主窗口”,累计发布资讯类信息2720余条,公开部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共11万余条,公布失信黑名单信息5548条,提供9165万条信用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孙文剑向记者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公布9批共计2439条公路超限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1批177条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守信企业名单,累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96万人次、飞机票2682万人次,推动形成了“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的诚信氛围。
据了解,各地都建立了“信用交通”地方网站、网页,推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行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公示。
今年浙江省义乌市交通局通过“信用交通·浙江”网站和义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报送各类从业人员相关信用信息7743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3570条,从业人员资质类信息3303条、从业人员积分类信息870条。
今年上半年,浙江海事局共对2764家企业实施信用记分11003分,对4182名从业人员记分18802分,相关记分信息及企业信用等级均可通过中国海事官方网站查询。
信用评价是分级分类监管抓手
今年6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在上海海事局开展专项试点,逐步建立诚信自律、规范经营、简化高效、监管配套措施完备的审批新模式。
目前,北京、江苏、浙江、重庆、云南、广东等省市也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环节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度,纳入信用信息管理,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信用评价是行业分级分类监管的关键抓手,也是开展重点监管、精准监管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在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建设、检验检测、海事执法等领域开展信用评价,推动评价结果在交通运输招投标、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环节中的应用。
以2018年为例:在公路建设领域,交通运输部向社会公布了261家公路设计企业、873家公路建设企业和533家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级结果,以及6288名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扣分情况。
在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公示了65家水运工程施工企业、56家水运工程设计企业、71家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及2015至2017年287名和2017年156名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失信扣分情况。
在检验检测领域,公布了155家公路水运工程甲级(专项)试验检测机构和1996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
在海事执法领域,发布了安全诚信船公司43家、船舶287艘、安全诚信船长248名,并公布核销安全诚信船公司4家。
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也是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
2018年1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作为行业红黑名单管理的顶层设计文件,指导行业做好红黑名单认定、公示、异议处理、公布、信用修复等管理工作。
去年,厦门港共有116家企业信用等级达到AA级进入“守信红名单”,与2017年相比,A级企业数量明显增多,厦门港航企业总体信用水平正不断提升。
交通运输部组织各省份进一步完善联合奖惩的对象清单、措施清单和成效清单,落实国家层面已经印发的51个联合奖惩备忘录,推动奖惩信息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等业务系统中的应用,加快构建“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的奖惩格局。
去年7月,浙江义乌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义乌市国贸大道与环城南路互通工程进行招投标,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时,发现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信用等级为E级。义乌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核查结果,认定其投标资格未通过审查,禁止参加此项工程的投标。
2017年7月,义乌市交通局开始在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实施信用核查后,杜绝了信用不合格企业进入市场。
相关企业因信用等级不合格被禁止进入市场后,都开展了信用修复工作,更加注重对企业自身信用的维护。
为了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北京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个人禁止参加小客车摇号,并研究京津冀区域化联合奖惩制度。广东省探索将省级交通工程招投标备案管理纳入一键式联合奖惩体系。江西省将信用约束与道路运输审批有机结合,加大对违法失信者的限制。
四川省制定了《四川省高速公路投资人信用管理办法》,填补了投资领域信用制度的空白。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印发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和信用修复办法,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市场信用奖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