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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抗诉规律 补齐监督短板
作者: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易孝猛   发布时间:2019-08-28 11:11:14


  审判监督,是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检察院长期以来一直在探索,且逐步取得成效的一个带有艰难性的课题。2017年以来,黄州区检察院以突破性的力度、以特色亮点为目标,将审判监督作为强化主业主责,补齐监督工作短板的首选项目,转变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累计提出抗诉18件25人,超过前10年的总和,其中抗诉成功,被法院再审改判8件11人,抗诉成功率逐年提高。

  一、转变执法观念,在公诉与抗诉的关系上明职责

  从近几年法律监督的实践中我们体会到,以抗诉为主的审判监督之所以难,就难在执法观念上。能否做到对审判过程和程序合法性的监督与判决、裁定结果的监督并重,这是办案人员需要突破的一个坎,要解决的是进一步确立抗诉和公诉并重的理念。

  (一)转变人情面子观念。

  通俗地说,改变审判机关的判决、裁定结果,有一个面子障碍,那就认为抗诉伤了和气,胜诉伤了感情,败诉丢了面子。对此,我们从维护审判结果公正是检、法共同目标的站位,转变情面观。

  (二)转变重诉轻抗观念。

  长期以来,在一些公诉人员中,存在着“我诉你判,一案了断”的倾向,缺乏审判监督的主动性,只有在万不得己的情况下才抗诉,甚至还认为主动找抗点、提抗诉是自找麻烦,自寻苦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今年,我们从检察机关主业主责的全面性站位,较好克服了这一倾向。

  (三)转变公诉履职观念。

  正确认识公诉职责的完整性,转变公诉人员履职观念,树立起诉与抗诉同等重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观念,并坚持把抗诉案件数量与质量作为评判刑事审判监督的重要标准,一并纳入考核项目,有效提高了抗诉案件的数量与质量。

  二、完善工作机制,在担当与协作的阵容上拧合力

  在做好审判监督工作过程中我们体会到,提请每一件抗诉案件,既是主办检察官的事,也是公诉部门乃至检察院的事;同时每事还与审判机关、上级检察院息息相关。因此,需要在维护司法公正,严防冤假错案的共同目标下,完善工作机制,拧成担当与协作的合力。

  (一)强化自身责任担当机制。

  俗话说“打铁需要自身硬”。要搞好审判监督,自己办的公诉案件就要过得硬,经得起庭审调查,经得起历史检验。这是对审判结果实行有效监督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我们的作法是把每件公诉案件放在全院实行的办案责任制中统一考量、评查、问责。

  (二)建立审判结果审查制度。

  要有强烈的监督意识,坚决、彻底摒弃“我诉你判,一案了断”不负责任倾向,切实做到对每起案件的审判结果进行主动审查。对正确的判决、裁定结果,要对自身办案成功之处进行总结,作理性上的提升。对判决、裁定有错的案件,脑子里要有清醒、清楚的标准,心中要有一杆公正的秤。这样才能提出有理、有证、有据的抗诉意见。

  (三)真诚搞好多方沟通联系。

  坚持每一抗诉案件主动争取市院支持;坚持每一抗诉案件由公诉部门集体讨论,形成共识,并及时向分管副检察长汇报;坚持每一重要重大疑难抗诉案件经检委会集体决策;坚持及时与法院联系沟通,都是保证抗诉案件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在办理夏某某、刘某某共同挪用公款抗诉案中,办案人员审查判决结果时发现,法院由于对被告挪用款项定性、金额及罪名适用三处有误,导致量刑畸轻,经检委会集体讨论后,与法院办案人员及时沟通取得共识。

  三、提高监督能力,在敢抗与会抗的契合上下功夫

  在审判监督过程中,我们坚持的指导思想是,不唯愿审判结果出错;也不放过出错的审判结果。对于审判结果到底对与错,我们体会既要有敢抗的责任担当,还要有会抗的能力水平。只有二者的契合,才能奏效。

  (一)加强学习提高会抗能力。

  黄州区检察院公诉部门除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学习外,还对与审判监督有关的刑事法学热点、难点问题、重要刑事法学理论、量刑指导意见和新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等专业知识,组织专门学习、讨论,并结合实践对一些疑难案例,组织大家讨论交流,实现对案件的定性更深层次理解。这都对提高公诉队伍监督技能产生了积极作用。

  (二)找准抗点体现会抗能力。

  法院判决出错,其表现主要是有罪判无罪、数罪判一罪、量刑畸轻畸重等,这都是提请抗诉的目标,需要找准的抗点。所谓抗点,我们体会就是最有力、最关键、最要害的“攻击”点。在实践中,着重从审理程序是否违法,认定主从犯、罪名定性是否错误,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结果是否达到应有的社会效果,同案犯之间、案与案之间、同类案之间判决结果是否有失公平正义等方面寻找抗点。2018年我们办理被告人方杨故意伤害案,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系累犯,民事部分未赔偿谅解,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属量刑畸轻,黄州区检察院迅速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上级法院支持了我们的抗诉意见,依法加刑改判。

  (三)不断总结增强会抗能力。

  今年以来,我们十分注重对审判监督工作的理性探索。在院班子层面,及时总结抗诉工作经验,加强对抗诉工作调研,推行审判监督定期分析例会制、案例分析总结制、抓好典型个案、类案的总结分析,收到了以点带面,触类旁通,打好主动仗的效果。公诉部门坚持对审判监督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例会制,每起抗诉案件结案后召开总结会,对成功与不成功的经验教训进行分析小结,有效提高了监督意识和担当意识。

  四、运用多种手段,在提请与改判的统一上做文章

  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关键的是抗诉。抗诉的目的是维护司法公正。由于多种原因,审判机关不可能做到每案不出错,这就不能没有审判监督。但是,检察机关绝不能为追求业绩而无原则地搞抗诉,而必须在提请与改判的统一上做文章。我们追求的是抗诉的成功。不然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就失去了抗诉的真谛。即使有不成功的案例,那也应作为成功的推力。

  (一)全面细致审查。

  建立了每案必须主动审查制度,但不是为了应景,绝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而要切实担当责任,替审判机关当好“瞄匠”,认真负责地找准抗点,形成抗诉决定,提出抗诉意见,体现监督职能。如我们办理的被告人周浩交通肇事案,周浩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被害人家属也递交了抗诉申请书。办案人员及时到法院联系办案法院调阅了量刑计算表,发现被害人经济损失超30万未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应当加重10%幅度。提出抗诉后,二审法院依法改判,保证法律的实体公正,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二)补充足够证据。

  我们体会,证据越充分,抗诉理由越充足,抗诉意见越有力。2018年,黄州区检察院共办理抗诉案件5件6人。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十分注重把功夫下在补足证据上,以充足有力的证据支撑抗诉理由,保证了抗案件全部被法院受理再审并全部改判,抗诉成功率达100%。

  (三)精心组织准备。

  必须依走完办理抗诉案件的完整流程,并在此基础上精心撰写抗诉文书,并做好法院再审时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与法院的后续沟通工作。这些工作,都是提高抗诉成功率必不可少的保证因素。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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