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从共青团安阳市委获悉,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喜获“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据悉,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活动始于20世纪90年代,是由共青团中央组织发起的,以青年集体为主体,以弘扬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共青团中央等21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命名在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周期中,符合创建条件且表现突出的1708个创建集体为“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榜上有名。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于200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17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之一。该审判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立足审判的同时,向前延伸加强系统防范,向后延伸打造立体帮教,探索出一整套集“特色审判、全面预防、立体帮教”为一体的少年审判体系。该审判庭通过定制专题讲座、普法教育微电影、模拟法庭和普法情景剧等展开普法教育,并联合团委、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形成合力,对失足未成年人展开立体帮教服务。近年,该审判庭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