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风雪中见证浉河法院强制执行行动
作者:温雅楠   发布时间:2018-12-10 15:05:14


  12月7日上午8点半,凛冽的寒风一阵一阵地吹过,雪花已经开始零零散散地飘落下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近20余名执行干警迎着寒风冒着小雪,正在执行一起强制腾空房屋的执行攻坚行动。

  在浉河区法院执行局长刘玉虎的带领下,省人大代表吴黎霞、市政协委员黄洁的参与见证下,司法局公证人员、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的现场见证下,在众多市民朋友的围观中,强制腾空房屋的措施开始实施。

  锁匠开锁、司法局公证人员公正、执行干警清点登记、搬运工人搬运、警务人员警戒……腾空房屋的执行行动全程在录像监控下,参加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执行过程有条不紊。

  省人大代表吴黎霞、市政协委员黄洁全程参与见证此次强制腾空房屋的执行攻坚行动,司法公证人员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在场人签字确认,此次强制腾空房屋的执行攻坚行动顺利完成。

  省人大代表吴黎霞和市政协委员黄洁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切身体会到执行干警为执结案件付出的心血和执行工作的艰辛。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表示,将全力支持和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并引导群众同样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执行局长刘玉虎介绍,浉河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腾房行动,旨在通过法院的统一行动和集中执行,维护司法权威,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执行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 

  据悉,申请人吴某某与被执行人严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严某未在约定期限交付租金,且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故申请人吴某某起诉至法院。浉河区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被执行人严某返还租赁房屋及支付租金。

  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内容,申请人吴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二庭庭长余静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搬迁公告等相关文书。

  执行干警多次去现场和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是其以种种理由推脱逃避拒绝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严某一直拒不履行义务,于是浉河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对租赁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及时将房屋交付给申请人。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8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