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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法院组织旁听职务案件庭审活动
作者:姜巍 王利民   发布时间:2018-11-22 13:50:34


  近日,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过程邀请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部分村干部全程旁听。

  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军、李某江分别在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从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明知杨某军的弟弟及李某江的儿子不符合危房补贴政策的情况下,将二人上报在危房改造名单中,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万余元。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杨某军、李某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进行了深刻忏悔。鉴于被告人杨某军、李某江已将赃款全部退回,法院依法以贪污罪对被告人杨某军、李某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的处罚。

  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村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审判,更加立体的感受到违纪违法的危害性和带来的惨痛教训,要以此为戒、清白做人、公道做事,做群众可以信赖、可以仰仗的村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则表示,法院通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以案说法,直观揭示职务犯罪严重后果,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居安思危、廉洁自律思想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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