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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各地法院公开宣判5起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
发布时间:2018-11-19 11:35:40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莫喜斌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现场。 11月16日,黑龙江省鸡西、鹤岗、双鸭山三地法院同步公开开庭宣判5起涉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涉案10名被告人被判处八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公开宣判的5起案件,既包括生产企业的责任人员因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组织生产而发生的责任事故类犯罪,也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发生的渎职类犯罪。 此次公开开庭宣判,是全省法院积极落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专项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全省法院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决心。 具体案例: 一、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莫喜斌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 经审理查明,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煤矿(以下简称杏花煤矿)隶属于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鸡西矿业公司,为国有重点煤矿,矿井证照均在有效期内。2009年6月,被告人莫喜斌担任东采区保运队队长,负责大倾角皮带机、皮带道的保养、检修、管理等工作。2015年8月3日,被告人鹿守峰被杏花煤矿聘任为东采段生产、安全副段长,负责东采段生产、安全工作;被告人陈少文被杏花煤矿聘任为东采段机电副段长,负责东采段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管理、机电设备安全等工作。2015年9月12日,被告人徐德春担任杏花煤矿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运输专业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杏花煤矿的开拓方式为立井多水平分区式开拓,一水平标高为-300m,只有1个已进入开采末期的东一采区,计划于2015年底回采完毕。东一采区的大倾角皮带机于2009年投入使用,因使用时间较长,存在皮带轮损坏、皮带面老化破损等问题,但皮带面始终未更换。保运队负责大倾角皮带机的运转、保养、检修、皮带道的管理等工作,莫喜斌每天安排专人清理东采段大倾角皮带道的原煤和矸石等浮货。2015年5月后,因开采煤质过稀、皮带纵向撕裂等原因,皮带机撒煤严重,保运队不能及时清理皮带道的浮货。2015年7月18日,东采区大倾角皮带主机因托辊磨损严重,杏花煤矿材料科向物资供应部申请追加托辊80个,但托辊始终未更换。2015年11月20日21时39分,杏花煤矿一水平东一采区大倾角皮带道胶带输送机机头向下836.8m处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98.5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调查,“11.20”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东一采区大倾角胶带输送机机头向下836米处,巷道底浮煤清理不及时,形成浮煤堆积层;浮煤堆积层将胶带机底托辊卡死,胶带与浮煤堆积层、底托辊长时间摩擦发热,使底托辊附近浮煤堆积层积蓄大量热能形成高温;胶带输送机停机后,胶带与底浮煤堆积层静止接触,煤体持续高温、达到燃点燃烧,引燃胶带引起火灾。徐德春、莫喜斌、鹿守峰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陈少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15年11月22日,杏花煤矿与22名被害人家属签订了善后处理协议,赔偿每名被害人家属60.3870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徐德春、陈少文、鹿守峰、莫喜斌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德春、陈少文、莫喜斌、鹿守峰对杏花煤矿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职责,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二、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贾云峰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 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10日,集贤县双福煤矿(以下简称双福煤矿)被整体转让给陶某。2017年6月15日,被告人刘翠芬受陶某委托,经营、管理双福煤矿、代表陶某签署相关文件。刘翠芬决定由被告人杜发担任矿长、被告人贾云峰担任生产矿长,负责煤矿的生产、管理等工作。2017年9月16日上午,贾云峰、杜发违反监管部门关于等待复产复工期间,禁止一切维修行为的指令,与值班井长袁某、掘进井长宋某商议,决定对处于停产等待复工状态的双福煤矿巷道进行维修。19时许,贾云峰带领范某、荆宝友等人入井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发生顶板冒落事故,造成荆宝友死亡。17日5时许,贾云峰向刘翠芬汇报事故情况,刘翠芬决定瞒报事故,并安排杜发等人与荆宝友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同年9月24日,双福煤矿与荆宝友家属达成赔偿180万元的协议。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此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贾云峰、杜发、刘翠芬对事故发生和瞒报均负主要责任。案发后,贾云峰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案,杜发、刘翠芬自动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贾云峰、杜发、刘翠芬均系对双福煤矿生产负有组织、指挥、管理的人员,在煤矿生产中违反相关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八至十个月有期徒刑。 三、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赵军洲、周立宝、孙满意三起玩忽职守案 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被告人赵军洲任鹤岗市向阳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以下简称向阳区煤管局)局长,负责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2015年2月至9月,孙满意任鹤岗市向阳区煤矿(以下简称向阳区煤矿)驻矿专盯员,2015年9月至事故发生时,周立宝任向阳区煤矿驻矿专盯员。驻矿专盯员负责对所驻煤矿存在的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隐患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处理不了的隐患问题及时向向阳区煤管局汇报等安全监管工作。 2015年12月9日,向阳区煤矿拟停产,为在停产期间防止人员进入、煤层自燃,该矿管理人员在未按照规定报向阳区煤管局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在该矿井下新采区打两处临时密闭。2015年12月16日6时许,因临时密闭出现裂缝,向阳区煤矿组织人员对密闭进行喷碹加固。当日12时许,施工工人出现一氧化碳中毒症状,管理人员组织该区域作业人员撤出升井,送中毒人员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13时30分许,在未查明一氧化碳气体渗出原因、未消除事故隐患的情况下,该矿安全矿长赵某(已在事故中死亡)未经汇报,组织部分已升井人员再次入井,对临时密闭继续喷碹加固。14时许,该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 861.9万元。 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150米水平新采区01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及临时密闭内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采空区内煤炭自燃发火,引起瓦斯爆炸。间接原因为煤矿防灭火管理不到位,01采煤工作面作业时没有按照规定浓度喷洒阻化剂且喷洒没有达到全覆盖,达不到抑制浮煤氧化自燃的效果。孙满意、周立宝驻矿期间,没有认真履行驻矿安全监管职责,没有认真检查该矿新区01采煤工作面阻化剂喷洒情况,未发现该矿违反向阳区煤管局批准的《采煤作业规程》规定,对采空区浮煤喷洒阻化剂浓度不达标,达不到抑制浮煤氧化自燃效果的情况。赵军洲对向阳区煤矿进行检查时,曾发现该矿01采煤工作面阻化剂喷洒没有达到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并要求煤矿立即整改,但对整改实效未安排人员认真核查,对阻化剂喷洒浓度没有进行认真检查,给事故发生留下隐患。周立宝在事故发生前连续多日不入井检查,并于事故发生当天私自脱岗。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周立宝、孙满意、赵军洲对事故发生均负有主要责任。案发后,赵军洲、周立宝被检察机关传唤到案,孙满意自动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军洲、周立宝、孙满意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致使向阳区煤矿长期存在阻化剂喷洒浓度不够等违规生产行为,引起事故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三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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