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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追授何齐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作者:马利民 谭名涓 发布时间:2018-10-16 11:42:33
近日,追授何齐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在四川省巴中市召开。大会宣布,巴中市委追授何齐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何齐同志个人“一等功”,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何齐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何齐同志生前任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7年11月23日,在研究案件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何齐同志去世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四川省高院院长王树江先后作出指示。何齐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和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他怀着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三十年如一日扎根审判一线,共办理案件近2000件、处理信访案件近百件,从未出任何差错,成为办案能手。他长期患病却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把群众当亲人、视公正如生命,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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