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温宿县阿热勒镇的吐尼汗老人家里来了几名“特殊的客人”。正是温宿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驱车几十公里,上门为卧病在床的当事人送来案件赔偿款,当接过该院法官送来的6500元赔偿款后,躺在床上养伤的吐尼汗老人激动得热泪盈眶,并对法官及时高效、登门送款之行为发出由衷的赞叹。
吐尼汗老人年过六旬,系温宿县阿热勒镇人,今年年初,他骑着电动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被艾某驾驶的小轿车撞伤,后被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其脚部骨折和腿部软组织挫伤。经交警部门出警认定艾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后,艾某怕承担责任故意躲避不露面。吐尼汗老人在万般无奈之下,委托亲属将艾某诉至法院,因当时吐尼汗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该院法官到医院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
为不让吐尼汗老人因为缺钱而耽误治疗,最快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一边与交警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一边电话联系艾某,并于立案当日将其驾驶的肇事车辆予以查封。看到法院办案迅速且动真格,艾某心受震动,并专门委托亲属主动与承办法官协商赔偿事宜。庭审中,法官采取“面对面”、“换位思考”等调解方式,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艾某深感自己的行为给吐尼汗及其家庭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同意赔偿受害人吐尼汗经济损失,并当场达成了赔偿6500元的调解协议。
近年来,该院将履行司法职能与服务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审判、送法下乡、送款上门等方式,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司法便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