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徐州开发区法院对被告人吴某某等九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的犯罪集团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这是开发区判处的首例有涉恶性质的犯罪集团案件。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九名被告人没有上诉,案件一审生效。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等九人分别犯有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罪名,指控其中五人的犯罪行为构成犯罪集团。因案情重大复杂,且多名被告人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开发区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召开了庭前会议,并先后进行了三次庭审。为排除非法证据,侦办该案的七名侦查人员先后出庭接受质询,成为开发区法院建院以来刑事个案中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人数最多的一次。为了解案情,法院审委会委员专门旁听了庭审。案件后经审委会讨论决定,九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刑罚。
该案是开发区重点打击涉恶性质的犯罪集团案件,案件卷宗三十一册,十四位辩护人分别做了罪轻或无罪辩护,案件事实、证据复杂,承办人的阅卷笔录即十万余字,刑事判决书共七十余页、四万余字。该案的审理,经过对证据的梳理、补充以及精心组织的庭审,最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体现出开发区公检法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的决心与能力,以维护辖区的社会安宁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