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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打赢3场官司 大妈想见见从未谋面的女法官
作者:李正盛   发布时间:2018-02-28 14:05:14


  农历正月初八,节后上班的第二天,这天上午九点,一位年近六旬腿脚颇不方便的女当事人在丈夫的搀扶下,气喘吁吁地来到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三楼,指名道姓要见一见打了五年官司,却从未谋面的女法官李秋香。当女当事人和笑脸相迎的李法官紧紧拥抱时,年近六旬的老人泪流满面,激动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女当事人叫边二梅,是封丘县王村乡的一位农民。2013年2月12日,骑电动自行车在封丘县工业三路行驶的边二梅与杨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边二梅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警方责任事故认定,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边二梅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边二梅当天住院治疗,其伤情经鉴定为左股骨折及右桡骨骨折,术后均构成十级伤残,右股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构成八级伤残。肇事轿车在保险公司有交强险和责任限额为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原告边二梅起诉被告杨某、被告保险公司和被告封丘县出租车运输公司,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二次手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共计30多万元。

  由于原告边二梅住院治疗,无法出庭,不得已只好委托丈夫和律师代为诉讼。

  封丘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秋香及时受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亲自主持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自愿当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边二梅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00000元。二、原告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保险公司。三、此后原告不再因该事故向被告杨某、封丘县出租车运输公司主张权利。

  此后,原告边二梅又因此交通事故三年做了两次后续治疗手术。因医疗费用纠纷,边二梅分别于2015年和2017年两次起诉保险公司。由于边二梅住院治疗,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庭,两次均委托其丈夫和律师代为诉讼。

  因三次诉讼均来源于同一事实,副庭长李秋香三次主持该案调解。李庭长对案件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细致入微、春风化雨,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三次诉讼均成功调解,原告边二梅都及时收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项。

  边二梅五年打了三场官司,因身体原因三场官司均未出庭;三场诉讼,边二梅领到近30万的赔偿款,可自己连主审法官的面都没见过,更别说给法官表示表示。于是,这才笃定要亲自见见这位司法为民的李庭长,一定要当面表示衷心感谢,于是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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