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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存款难取出 老父将银行告到法院
作者:曾辉 周静洁   发布时间:2018-02-26 14:36:25


  存款人姜某因故去世后留下一笔存款,法定继承人姜大爷将姜某的银行卡遗失,在不知道银行卡密码的情况下,姜大爷以为拿着存款人相关的死亡证明及户口本等证件到银行就能取出钱,谁知却被银行告知要出具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司法文书才能取走款项。这时候继承人该如何才能取出银行卡内的钱呢?法官提示大家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慌,要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日,威海经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的当事人姜大爷,作为其去世儿子姜某的唯一继承人,想通过银行取走儿子银行卡上的钱。虽与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交涉,但由于不知道取款密码并遗失了银行卡,银行工作人员以不符合规定为由要求姜大爷另行出具法律文书或者走公证程序。姜某的突然离世给了姜大爷很大打击,自己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存在银行里的钱却取不出来。一气之下于2017年11月将威海某银行诉至经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银行返还银行卡上的存款。

  经区法院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对当事人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主审法官第一时间到银行查询被继承人银行卡上余额,当天为其出具了调解书,现存款已取出。至此这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在调解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遗失了被继承人的银行卡,或者不知道被继承人银行卡的密码,便无法直接从银行取出该笔遗产。因为继承人可能不止一人,银行不能确定取款人是唯一的继承人,如果某一继承人在其他继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把存款取出,就会产生纠纷。所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存款作为遗产,银行不能擅自把它支取给任一继承人。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也就是说,继承人要取得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的存款,就必须向银行出具自己对被继承人财产享有继承权的有效证明。这份证明,有两条路径可获得:第一条路径是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第二条路径是通过起诉获得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继承基金、股票、股金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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