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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今日对外公布
作者:王佳宁 发布时间:2018-01-08 13:43:20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今天对外公布2017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涉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非法出版、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侵权盗版等方面。据统计,2017年全国共查办各类“扫黄打非”案件1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900余起,刑事处罚1900余人。
——浙江绍兴“老虎”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7年5月,绍兴诸暨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诸暨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2017年2月,方某、戚某等人组织段某某等人开发“老虎”直播平台,赴境外运营该平台,并通过中介在境内招募主播利用该平台、进行淫秽直播。截至案发,该平台累计充值金额780余万元,注册用户108万余人。公安机关共抓获戚某、段某某等运营人员、中介及主播36名,其中包括“黄鳝门”女主播。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山东泰安“月光宝盒”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7年9月,泰安市、新泰市公安部门破获一起直播平台聚合软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月光宝盒”平台运营者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各类淫秽色情收费直播平台,聚合了“夜狼”等46个直播平台,其中“夜狼”“觅爱”等11个平台大量传播淫秽色情视频。“月光宝盒”平台犯罪团伙有运营、技术人员6名,一级代理商、广告商46名,涉及13个省份、40余个地市,该团伙通过销售会员账号、收取广告费等方式非法牟利1000余万元。公安部门抽调100余人组成48个抓捕小组,分赴23个地市,共抓获54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其中53人。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湖南岳阳“狼友”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7年7月,岳阳市“扫黄打非”部门立案侦查一起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岳阳隆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狼友”直播APP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其中包括“水仙二嫂勾引司机”等不雅视频。经营人员不断变换APP名称和下载地址躲避侦查,在“狼友”APP停播后,先后启用“梦幻”“逆境”等直播APP,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公安部门抓获包括公司经营者、运营人员、涉案主播“水仙二嫂”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2名。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苏宿迁王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7年2月,宿迁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自2015年11月起至案发,王某从某科技公司租用7台服务器,开办“78美术网”、“11meitu”、“91luguan”等100余个网站,通过多个广告联盟投放广告,并招募陈某等人将淫秽图片上传至网站提升广告点击量,共上传淫秽图片2万余张。公安部门抓获涉案人员50人,刑事拘留33人,打掉“富投联盟”等非法广告联盟4个,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进入审判阶段。
——浙江绍兴“9·11”印制销售非法出版物案。2017年10月,浙江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省公安厅国保总队,指导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破获一起印制、销售非法出版物案。以温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境外网站下载非法出版物,在印刷厂批量印制后通过淘宝网销往全国,累计销售非法出版物10万余册,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目前,公安部门已抓获温某某等犯罪嫌疑人8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河南郑州“8·05”仓储非法出版物案。2017年8月5日,河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郑州市、荥阳市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荥阳市广武镇一处非法出版物仓储窝点,查获非法出版物93种、22万余册,总码洋1039万元。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东佛山“6·27”存储销售盗版图书案。2017年6月27日,佛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举报线索,协调公安等部门查处一个存储非法出版物窝点,现场查获《黄冈小状元》系列教辅等涉案出版物81万余册,码洋1424万余元。仓库负责人李某某、盗版样书提供人刘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江西九江“1·10”假冒学术期刊诈骗案。2017年1月,九江市、修水县“扫黄打非”、公安部门查处一起假冒学术期刊诈骗案。经查,郭某某、钟某某等人自2016年7月起,开设淘宝网店假冒《中国现代医学》等10余种知名学术期刊编辑部,采取代写论文、伪造学术期刊用稿通知等方式诈骗,非法交易177笔、非法牟利30余万元。办案部门以涉案假冒期刊为突破口,查获一条假冒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印刷、发行”黑色产业链,分别在江西、重庆、北京、河北抓获杨某某等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查证涉案非法经营金额1.2亿余元,捣毁假冒学术期刊非法窝点3处。目前,该案已由公安机关分别以涉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湖北荆州“6·22”假期刊案。2017年6月,荆州市及公安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文化执法、公安等部门破获一起假冒学术期刊案。经查,2014年以来,郑某、阳某某招募人员在网络上制作钓鱼网站,假冒全国各大杂志社工作人员,以杂志社名义非法组稿,骗取投稿人“审稿费”、“版面费”。截至案发,被侵权杂志社总计1000余家,受害人1万余名,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2017年8月,郑某、阳某某等10人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移送起诉,正进一步办理中。
——河北衡水史某某等人冒充记者敲诈勒索案。 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衡水市公安部门侦破一起假记者团伙敲诈勒索案。经查,犯罪团伙成员自2016年3月以来,通过史某某以2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价格办理“中国新闻播报社”记者证,先后驾车流窜至石家庄、衡水、沧州等地作案60余起。公安机关共刑事拘留21人,执行逮捕13人,查实该团伙实施敲诈勒索案件27起、涉案金额32万余元,查扣作案用手机26部,证件、车牌、胸牌等作案工具50余个。部分涉案人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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