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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庆、吕仙华入围“2017感动龙江人物”候选名单
发布时间:2018-01-02 16:20:54
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报业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联合组织开展的2017“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活动12月29日正式启动,表彰奖励2017年度发生在黑龙江省的,或者是黑龙江省籍人士做出的感人至深、影响强烈、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个人和群体。“全省优秀法官”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人民法院刘亚庆同志、鸡西市鸡东县人民法院吕仙华同志入围20名候选人,为弘扬法院干警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彰显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执着于审判事业的良好形象,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投票。 一、投票时间: 2017年12月29日8:30开始至2018年01月09日17:00结束。 二、投票平台: 1、黑龙江日报刊印书面选票。 2、东北网设置网络投票平台。 3、开设手机短信息投票平台。 三、投票方法: 1、报纸选票。2017年12月29日,黑龙江日报刊登2017“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候选名单和选票,简要事迹详见东北网、黑龙江新闻网。请在每个系列的20个候选人物(群体)中选出 10个,多于或少于10个为无效票,请在选中人物(群体)名下划“√”。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清楚,翻印和复印选票无效。投票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9日(以邮戳为准)。选票请寄黑龙江省“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53610293。 2、网上投票。2017年12月29日,东北网络台开设2017“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活动宣传专栏,打开该专栏之后,按程序点击投票。请在每个系列候选人物(群体)中选出10名,多于或少于10名视为无效。每个身份证号限投一票,同一IP地址24小时内投一次。投票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9日。 东北网网址:http://vote.dbw.cn/gdlj/index.html;咨询电话:(0451)8711681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3、手机短信息投票。2017年12月29日,开通手机短信投票平台。短信投票规则:您在所有候选人中选出10名,多于或少于10名无效。手机用户编辑短信"TPT加候选人编号"(编号不能重复,每个编号用","隔开,每位候选人编号均为两位数),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发送到10628007。例如:您要为01号到10号候选人投票,则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用户编辑短信“TPT01,02,03,04,05,06,07,08,09,10“发送10628007即可。 注:短信发送成功,每条收费1元。每个手机号码24小时之内投票不能超过10条(含10条)。短信投票时间为早6点到23点。投票期间投票手机号码不能处于停机状态。违反以上规则投票均全部无效。投票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9日。 附:刘亚庆同志先进事迹
刘亚庆,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科级,一级法官,1983年进入法院工作,生前任依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矛盾多元化解中心主任。2017年10月24日,刘亚庆同志因长期劳累过度,在依安县法院矛盾多元化解中心揭牌启动仪式当天,突发心脏病,倒在同事怀中,病逝在工作岗位上。他在法院工作35年,先后办理了5000余起案件,所办的案件调撤率达到60%以上,连续多年无重审改判案件、无一错案和上访缠诉案件,依安县纪委对他的记载是零投诉、零违纪。他总是认真聆听当事人的倾诉,潜心研究当事人的心理,对每一个当事人都做到心中有数,工作耐心、及时、有效,对每一起案件,他总是身先士卒,果断处理,先后多次制止当事人过激行为。在他的日历本上,每天都密密麻麻的记载着每天需要完成的工作,凭着这股韧劲和多年扎实的审判实践经验,在他主持下制定出了《依安县人民法院繁简分流、快审速裁、诉调衔接及财产保全程序操作规则(试行)》。他清正廉洁,不徇私情,30年来,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守纪律讲规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带动身边干警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蚀,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扬和信任。刘亚庆同志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法院,用生命书写了对司法事业的忠诚和执着,展现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精神面貌。
吕仙华同志先进事迹
吕仙华,女,朝鲜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法庭庭长。2015年,被选派到鸡林法庭组建的专门解决朝鲜族群众纠纷的审判团队。为尽快胜任双语法官的角色,吕仙华积极培训学习,精心研究掌握朝、汉语言文字和生活特殊用语的规范转换。在鸡东朝鲜族群众中,流传这样一句话:“要打官司就找吕仙华,输赢心里都踏实,因为她能听懂咱说的啥!”。吕仙华唯一的儿子患有先天性脑瘫合并脑肿瘤,癫痫经常发作,生活不能自理,高额治疗费使生活变得十分拮据。但她却能抵挡诱惑,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2014年,在处理一起标的额16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意图用金钱买通,获得额外利益,被吕仙华当场坚决拒绝,案件得以公正解决。凭着扎实的专业素养,熟练运用朝鲜语和汉语,四年审结案件500余起,由她办结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曾在央视作经典案例解读,多次受到省市法院的表彰。2014年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5年荣获全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来源:
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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