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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作者:孙春英 发布时间:2017-07-13 09:59:02
大检察官研讨班7月11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开班。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孟建柱同志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保持定力,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曹建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肯定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揭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道路和方向,系统阐明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方法以及重点任务,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把握司法规律和改革规律,积极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背景,对完善司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再次全面深入部署。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曹建明强调,要加大攻坚克难、组织推进力度,确保党的十九大前全面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要完善和规范检察官员额制。坚持“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相结合,完善员额配置标准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大省内员额统筹调配力度。根据办案数量、质量、难易程度,建立并落实科学合理常态化的员额制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探索推动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入额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办案要求,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健全员额制检察官退出和流转机制。在严格执行未入额人员不得独立办案的规定基础上,更加关心、爱护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拓宽职业发展空间,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搭建交流转任平台,保护工作积极性。 曹建明指出,要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办案是基础、责任是核心,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要坚持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与检察长领导检察院工作相统一。要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的指导意见,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职责权限,准确界定相互间的关系和界限。要与时俱进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员额制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确保放权不放任。要加快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各类人员职务序列。要因地制宜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要深入推进检察机关组织结构创新,从检察机关实际出发,以县级检察院为重点,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坚持尊重检察工作规律和考虑不同层级检察院职能差异相结合,坚持综合机构和业务机构同步改,推动省以下各级检察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要统筹考虑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灵活组建配置科学、充满活力的新型办案团队,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要探索构建适合我国国情、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体系。 曹建明强调,要深入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忠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要及时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充分运用试点成果,强化全员学习培训,努力开好局、起好步。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准确把握法律确定的案件范围,办好诉前程序案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规范起诉案件审批程序和标准,突出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和“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主持会议。院领导孙谦、徐显明、许卫国、张雪樵,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陈国庆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检察长、大检察官参加研讨班。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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