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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十轮巡视公布4家单位和地区整改情况
作者:姜洁 发布时间:2016-12-27 11:33:42
12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的4家单位和地区的整改情况。 财政部党组在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部党组会议12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认真梳理,分解为11类问题,研究明确了161项整改任务,逐一确定责任人、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完成时限,并相应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专门制定并实行牵头落实、整改工作周报、整改任务销号3项工作制度。组建6个督导组赴各牵头单位及相关单位实地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部党组支持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五种方式”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查结问题线索中涉及的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四种形态”作出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制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清单,共涵盖3个方面7大类22项问题和50项整改任务、70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时限,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时,注重整改具体问题和建立制度机制相结合,既立足于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又着眼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所列整改措施中新建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5项。统筹把握整改进度,除情况复杂、需上级部门或外部门协同解决的整改措施外,其余66项具体整改措施在12月2日前完成,并将整改进度细化为10月28日、11月11日和12月2日三个分阶段完成节点,统筹把握整改节奏,加快整改进度,力求每个阶段都有一批整改成果,以严而有序的过程控制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优质完成。中央纪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组对中央第十三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按照“五类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天津市委研究制定了《中共天津市委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巡视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原则和整改要求,细化为7个方面、24项具体整改任务。确定了《中共天津市委关于中央第三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逐项逐条明确了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受贿案件中涉及买官卖官问题人员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涉及武长顺案的108人进行逐人排查,共涉及12名行贿买官人员,分别进行了问责处理。对有的市属单位440名亲属在本系统工作问题,督促该单位党委坚决整改,对需要调整岗位的37人,除1人正在协调跨系统交流外,其余36人已调整到位,对负有责任的33名干部严肃问责,追责问责情况在全市通报。对中央和市委巡视组移交的28件问题线索全部处置完毕。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率达到100%,市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党组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分解出10个方面共40个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整理出《外交学会巡视反馈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针对每个问题一一列出整改责任人、主办部门和主办人员,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督促各责任人和主办部门拿出实实在在、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时完成,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坚决杜绝盲区、消除死角。自中央巡视工作以来,会党组接到中央第十二巡视组通过驻中外办纪检组移交函件共15份,其中要求提供情况说明4份,整改意见建议9份,问题线索2份。根据中央巡视组、驻中外办纪检组意见,会党组对已查明违规违纪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经上级党委批准,给予1名司局级干部和1名部门负责人党纪处分,对2名司局级干部和1名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经会党组批准,给予2名处级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对8人进行通报批评,对9名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责令18人作出书面检查,对3人进行了函询。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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