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黑龙江法院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6-05-27 13:37:13
本网讯(鲁岩) 作者:鲁岩 5月26日,黑龙江省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对省法院发展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材料。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鹏对省法院环境整治工作启动情况、问题自查及整改情况、牵头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下步环境整治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要求,省法院成立了由院长石时态任组长、常务副院长王树江任副组长的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全省法院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即将出台《关于为打造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好环境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省法院妥善审理涉企业、涉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组织开展打击惩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集中清理相关诉讼和执行积案,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全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 邹鹏表示,全省法院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司法理念和人人是环境、案案是环境的责任意识,让司法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发展全方位配置司法服务,通过个案精准发力,努力打造和谐稳定、平等竞争、充满活力、公平正义、全民守法的五个好环境。 责任编辑:
力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