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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尽心调解 八旬老人终可安度晚年
发布时间:2016-05-06 09:43:55


    本网讯(苟双瑜)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老有所养、儿女孝顺是每一位老人最真切的希望。近日,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的案件,成功化解了老人与子女及子女间的矛盾,使年近九旬的老人能够安度晚年。

    钟某八十八,妻已故,膝下子女四人,独居。因年老多病,至精神呆滞,不能自理。四子女均生活正常,却因兄妹间个人原因,以至老人于无人赡养的惨境。无奈,钟某遂将四子女皆诉至法院,以祈判四子女同承担赡养义务及医疗费用等。

    经查,四子女皆愿对钟某尽赡养之义务,但因赡养及费用之分担相商不下,终致钟某于无人赡养之境地。后经我院法官通过动之以理、晓之以情之法,四名被告终达成对钟某赡养的调解协议,即:由四人轮流赡养钟某,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若有医疗费用等合理支出,则由四人平均分担。

    调解与判决,对纠纷的解决而言虽殊途同归,但在最终的社会效果上却截然不同,家室案件的审理尤为如此,若能在确保法律效果的同时能更多的兼顾情理,对当事人之间案后家庭生活的和谐更具有实际意义。



责任编辑: 田宇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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