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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名原厅级官员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发布时间:2016-03-01 13:07:13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四名原厅级官员决定逮捕。

  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朱泽君(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聂党权(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肇庆市委原常委、肇庆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刘惠祥(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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