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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今年将开展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调研检查
作者:李想 发布时间:2016-02-26 14:27:13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会同公安部法制局开展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联合调研和督导检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说,构罪即捕、以捕代侦和审前羁押率过高等问题,实质上都与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重视和把握不准密切相关。 针对各地检察机关在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审查与适用中的突出问题,最高检积极与公安部有关部门协商,并会同公安部于2015年10月共同制定了《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证据收集移送、审查认定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统一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认定标准,理顺了办理程序,有效促进了逮捕强制措施的依法准确适用。 据介绍,最高检今年将会同公安部法制局开展联合调研和督导检查,促使这项重要制度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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