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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02-22 09:47:13


河南高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本网讯(范书伟/文 焦恒/图)  2月19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晓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海萍主持,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韶华并对试点法院工作点评指导。

  会上,13名试点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受邀参会,结合自己参与司法审判的实践,就如何改进和提升改革试点工作发表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刘晓云充分肯定了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继续深化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认真落实中央改革精神,在试点方案框架内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发展。他指出要大胆探索,紧紧抓住陪审员参审机制改革这个核心环节,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建设,注重对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的研究和宣传,认真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他要求各试点地区中院和基层法院党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起推进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责任。知难而进,应难而上,一件一件抓落实,一件一件求实效,在改革中逐步探索,在改革中不断完善。

  宋海萍对全省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试点法院院长对改革试点工作负总责,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中院政治部主任也要亲自到试点法院进行专项调研督查,沟通协调,督促落实。二是做好整改工作。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以这次座谈为契机,把各自的特色和亮点拿出来,为最高法院今年4月份的中期评估做好准备,为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创造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三是要落实随机抽选,防止人民陪审员“驻庭陪审”、“编外法官”等现象。对仍还没有完全进行随机抽取的问题,要坚决纠正这一现象,制定硬制度推动随机抽选工作落实,更好地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审判工作,实现司法公正。

  王韶华对各试点法院的工作进行了点评指导。他说,要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把主要精力放到重大案件的陪审上来,既保证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又要避免司法资源浪费。要进一步探索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在某些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或普通民事案件中探索大合议庭制,比如“1+2”、“3+4”、“3+6”等模式。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程序,探索人民陪审员表决程序,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合议庭笔录和裁判文书签名确认制度。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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