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华 张传新) 1月22日上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河南三门峡“5.9”迎亲礼炮车鞭炮爆炸致一死四伤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卫红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人民观审团成员受邀观审。
22日上午9时40分,被告人任伟涛(男,28岁,个体经营户,陕州区西张村镇人)被押解进入法庭。据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2015年5月9日10时45分许,任伟涛驾驶豫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该车负责任某婚礼中的礼炮及嫁妆运输)载负责放炮的单某、刘某等人沿三门峡市崤山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车行驶至三门峡市国税局门口处时,车内鞭炮爆炸,任伟涛及乘车人单某、刘某等相继跳车,致使车辆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继续沿崤山路由东向西带档行驶至市区甘棠路口西北角,碰撞在路口等候红绿灯的4名行人和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致5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受损。同年5月15日,其中一名行人楚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任伟涛被刑拘。经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任伟涛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单某、刘某携带鞭炮乘坐机动车,致使鞭炮在车内爆炸,影响驾驶人安全,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任伟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一死四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