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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法院法官周末化解讨薪纠纷
发布时间:2016-01-18 15:11:04
图为原告在调解协议书上捺指印。 法律资讯网讯(孙海雷 陈灿) 1月16日(周六)上午,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兴桥法庭法官及时化解陈某等1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于10日内足额支付拖欠工资,有效保了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 原告陈某等人在被告某包装厂上班,去年起被告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不予给付,民工多次催讨无果。临近年关,为讨回自己的血汗钱,陈某等人向兴桥法庭依法提起了诉讼。 在接收这一涉民生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包装厂的负责人顾某联系,要求其及时到法庭处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1月16日上午,承办法官陈洪春召集双方在法庭调解室进行了调解。经过多方面的协调,负责人顾某与农民工代表达成协议,被告包装厂于2016年1月26日之前分别向原告陈某等16名足额给付劳动报酬。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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