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好心借车出车祸 男子赔了车子又赔钱
发布时间:2016-01-13 13:21:45
法律资讯网讯(韦素娜) 苏友有事要外出,作为好朋友的蓝良好心将摩托车借给了没有驾驶证的苏友,没想到出了事故,车烂了不说还得赔钱。近日,广西大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蓝良出于好心让好友苏友借用自己的摩托车,但是并不知道苏友没有驾驶证。苏友喝完喜酒回家,从都安往大化六也乡的方向行使,途中与蓝某泽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蓝某泽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被告蓝良及时把原告蓝某泽送往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左掌3根骨头骨折和皮肤擦伤,在医院治疗期间共花费用10677.5元。事后,原告蓝某泽把被告蓝某、苏某、广西太平洋保险公司大化支公司三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各项损失共计26304元。 大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友驾驶的摩托车登记在被告人蓝良名下,车辆所有人为蓝良,该车在被告广西太平洋保险公司大化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投有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被告苏友无证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蓝良和太平洋保险公司负次要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三者一起承担原告蓝某泽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交通费、车辆维修费20583.68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