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网讯(王希玉 布淑燕) 近日,家住山东省阳谷县十五里园镇十五里园村的郭延敏,将一面绣有“公平正义促和谐、法律援助解民忧”字样的锦旗亲手送到阳谷县人民法院负责人的手中,以表达对该院交通事故庭法官们的由衷谢意。
2014年12月19日20时许,郭延敏的丈夫张乐潘在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遭遇车祸,造成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颅内积气等多重伤害。在花费医疗费十余万元、特护费近两万元后,尚有即将面临的面部整容、假眼球安装等合计近十万元的预期支出。巨大的伤痛及经济、精神压力,使这个昔日充满欢爱的四口之家陷入了困境。万般无奈之下,受害者家属依法提起了求偿之讼。
该案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清楚,对肇事方与原告之间的责任认定亦准确无误,争议焦点在于被告应当赔付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及赔偿数额。对此,被告质疑原告后续治疗以及特殊护理的合理性,同时认为应按农村居民标准赔偿,原告则认为应按城镇居民标准予以赔偿。为使双方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主审该案的法官刘磊在耐心倾听的基础上,多次与双方分别沟通,使保险公司一方在逐渐了解原告伤情及发展预期的情况下,认可了原告医疗和特殊护理的必要性,以及应按城镇居民标准予以赔偿的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同时使原告方认识到其主张误工费证据的不足以及部分求偿标准的不合理性。判决作出后,双方均表示尊重并服从法院判决。刘磊的公正、高效裁决使受害方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了救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