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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实现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12-28 14:13:43
法律资讯网讯(闭赋火 马文忠) 12月25日上午,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召开审委会,对吴某销售伪劣产品一案进行讨论,主动邀请大新县检察院检察长叶永亮、公诉科代理检察员丁琳源列席会议,对案件发表观点并进行监督。 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程主持,12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讨论。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就案件的事实、证据的采信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解释与说明。列席会议的叶永亮检察长发表了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供审判委员会参考。在听取了叶永亮检察长的意见后,审委委员对该起案件有了更深的认识。最后,经过审委委员的讨论和表决,形成了审委会的讨论意见。 据悉,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发布以后,大新法院多次邀请检察长列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委会讨论,此举既进一步明确案件事实,帮助法官更加准确做出裁判提供有益参考,又有效地加强了法院与检察院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2015年来,该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75件,上诉案件26件,上诉改判案件1件,上诉改判率仅为3.8%。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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