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网讯(吴腾英)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和人民法庭设置是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上级法院的设置要求,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现有的两个人民法庭实行“撤一保一”即撤销排调人民法庭,保留兴仁人民法庭,改称“第一人民法庭”。排调法庭撤销后,如何确保法院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在原辖区内的排调镇、雅灰乡力度不减,是丹寨法院党组急需考虑的问题。对此,该院党组提前谋划,给原辖区内的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吃了定心丸。
12月24日,在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人民法庭优化设置和第一时间内,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龙步昌率分管法庭工作的院领导一行深入原排调法庭辖区的排调镇、雅灰乡就落实便民诉讼服务进行考察调研。考察过程中,龙步昌听取了雅灰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干部群众的司法需求与法院便民服务的意见建议。当得知县法院过去在非法庭驻地设立巡回办案接待站和就地公开审理案件的做法很受群众欢迎,希望加大案件巡回审理和法律服务力度,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时,龙步昌表示,优化人民法庭设置是司法改革的要求,是重组、整合基层法院司法资源的重要举措。他强调,将进一步加大巡回接待站和联络点的建设,努力实现点面全覆盖;将大力推进送法下乡和案件的巡回审理力度。他认为,通过改革求发展,该院在排调和雅灰的司法工作会有新的发展,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