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丈夫脱离传销后以妻子未帮助自己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5-12-25 13:37:40


    法律资讯网讯(甘云军 聂涛)  丈夫走出传销阴影后,认为妻子在自己身陷传销时未尽到帮助义务,造成夫妻两人感情冷淡,最终导致两人夫妻感情破裂。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调解了该起离婚案件,夫妻两人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一九九七年,陈小亮与刘红经人介绍相识;第三年,两人在民政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共同到外地务工。2012年,陈小亮开始接触到传销,并加入到了传销组织中。之后,陈小亮脱离了传销组织,因觉得刘红在自己深陷传销时未及时帮助自己而对其而心生芥蒂。因此事,两人关系开始疏远。2014年陈小亮以两人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刘红离婚;同年,贵溪法院作出了驳回了其诉讼请求的判决。2015年8月,陈小亮再次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经办法官考虑到这是陈小亮第二次起诉离婚,遂在送达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时,了解了刘红的想法,但刘红称不想离婚。开庭过程中,陈小亮要求离婚的态度仍然非常坚决。经办法官遂在开庭结束后,将两人请到法庭办公室,让两人单独进行沟通。经过半小时的沟通,刘红也感觉到这段婚姻无法再挽回,但仍然不同意离婚。之后,经办法官与刘红单独进行了沟通,经过沟通,刘红道出了自己的难处。自从陈小亮与自己闹离婚后,陈小亮及其家人就一直不肯让她看小孩。自己也是小孩的亲生母亲,现在陈小亮和其家人都不让自己看小孩,如果离婚,可能更看不到自己的小孩了,最好能把离婚后小孩的探视问题确定下来。了解到刘红担心的问题后,经办法官又与陈小亮沟通,陈小亮答应了关于小孩探视权的要求。最终,两人在经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离婚协议,双方和平分手。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