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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法院特案特办 为困难当事人送去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5-12-25 10:15:04


    法律资讯网讯(刘婷章)  “我代表儿子和全家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在我们极度困难的时候给予了我们救助,给了我们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12月23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给某危险物品肇事案中幸存下来的杨某送去司法救助金时,杨某的父亲痛哭涕零地对副院长余用才说道。

    2011年6月份,杨某在装卸危险物品过程中不幸被严重炸伤,全身烧伤面积达96%,几乎丧命。杨某多年来苦苦寻求赔偿未果,遂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维护其合法权益。

    宾阳县法院受理案件后,得知杨某家住农村,原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因在事故中全身重度烧伤,不但丧失了劳动能力,连日常起居都不能自理,妻子也已因此离他而去,目前靠已年过70、已满头白发的父亲照顾,生活苦不堪言。面对妻子的离去,父亲的疲惫不堪,杨某一度失去了生存的信心和勇气。主办法官了解后,立即把情况向院领导汇报。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杨某争取到了一万元司法救助金,尽最大努力在案件未判决之前给杨某帮助,解其燃眉之急。

    12月23日,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用才和主办法官冒着寒雨来到杨某家中。“我还能照顾他几年,他没有子女,没有兄弟,现在生活完全不能治理,我死后谁来照顾他……”杨父泣不成声,杨某也泪流满面。余用才哽咽地对杨某说道:“事故发生已是事实,不可能改变,我们只能勇敢地面对现实和困难。你一定要好好生活下去,战胜困难与病痛,勇敢地面对未来,面对今后的人生……法院会依法对你们的请求作出裁判”,并将一万元救助金送到了杨某手上。看到法院这样积极为自己争取求助,关心自己的诉求,杨某和父亲当场泣不成声。

    当日,余用才一行还向该案的另一当事人候某送上5000元司法救助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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