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网讯(黄宪伟 李太善) “正在为住院费发愁,没想到怎么快就为我讨回了赔偿款,太感谢法院了,真是雪中送炭啊!”12月14日,正在医院为家人办理住院手续的农民工陈瑞强,接到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取款通知电话,领取三万元赔偿款后,连连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2014年夏天,原告陈瑞强在被告田雯起承包的工地上打工。同年7月2日,陈瑞强在拆除木工固定模板的钢管时,被突然倾倒的钢管扎伤,当日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因赔偿费用未能协商一致,双方形成诉讼。今年4月16日,安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田雯起赔偿原告陈瑞强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三万余元。9月7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田雯起仍未履行判决义务。11月13日,陈瑞强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当日,执行干警向申请人陈瑞强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为减轻其诉累,专门告知其以后有事可以直接打电话,不要来回奔波,案件有进展也会尽快告知。执行干警一方面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田雯起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另一方面主动通过其家属做田雯起的思想工作。“上了失信黑名单不仅仅是出行受限,作为工头既毁了名誉又赔了生意,得不偿失啊!”“如果不履行,将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举措,后果非常严重,你自己可以综合考虑一下。”通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明理释法,被执行人田雯起终于同意和解,并主动将三万元案款转到了法院账户。12月14日上午,执行干警电话通知申请人陈瑞强领取赔偿款。当日,陈瑞强妻子因病住院,正在为住院费发愁的陈瑞强迅速到法院领取了该笔款项。整个案件用时一个月,申请人陈瑞强仅与执行干警“见了两次面”,就领到了全部赔偿款,效率之高不得不令人叹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