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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原副市长李喜出庭受审 被指受贿1827万余元
作者:石飞 区倚 发布时间:2015-12-11 17:18:47
记者今天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2月8日下午,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昆明市原常务副市长李喜受贿一案。被告人李喜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827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至2014年期间,李喜利用其担任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镇长,安宁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昆明市副市长职务之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工程项目、职务晋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徐某、叶某等人的财物人民币1827万余元,美元13.2万元,欧元3万元及价值33万元的钻石、价值27.66万元的金块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喜受贿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并发表了各自意见。李喜对被指控受贿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 庭审历经近4个小时后结束。被告人亲友、群众代表近200人旁听了庭审。法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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