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租房遇上“二房东” 17岁少女差点钱房两空
发布时间:2015-12-03 16:50:28


    法律资讯网讯(翟姜娜 孙晓)  十七岁的花季少女楚楚学成归来,带着舞蹈梦想在家人的帮助下租了一间舞蹈排练室,没成想,刚交完租金便遭遇了二房东“失踪”,大房东上门催要房屋。近日,在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楚楚与二房东刘某达成返还1.4万元租金的调解协议。

    2015年5月底,舞蹈女孩楚楚闲逛时看到高区一处舞蹈室正在对外出租,于是她找到舞蹈室主人刘某签订了一份的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一万五千元包含押金一千元,租赁期限自2015年5月22日至2016年5月22日,同时约定舞蹈室的空调、音响、打印机、电脑等设备一并给楚楚使用。合同签订完,楚楚一次性缴纳了租金,刘某将房屋钥匙交付给楚楚。房子刚使用一个多月,突然一名自称是房主的男子来到舞蹈室要房子,说是房子他租给了刘某,今年7月租约已经过期。此时,楚楚和房主张先生均联系不到刘某,于是打电话报了警。

    原来,此前刘某与张先生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协议,到2015年6月截止,约定房租七千元。因下雨房屋漏水,刘某与张先生电话沟通帮房东修房子,租期给延长两三个月。刘某自述当初与张先生签订合同时口头承诺最少租3年,只是因房屋漏水,合同每年签一次。后来自己忘了时间没有及时与房东续签合同,正好那段时间换了电话,新号码其实也给他们了。

    楚楚报警后,为了不妨碍舞蹈室的正常使用,与房东重新签订了租房合同,并起诉到高区法院要求刘某返还房租和赔偿损失。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调解能够更快更好地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于是召集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刘某在2015年12月30日前返还原告1.4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至此,矛盾纠纷圆满解决,刘某的后续还款情况法院也将持续关注。

    “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核实房屋的产权,确定出租者是房主本人。如果遭遇二房东,还要注意两点:一是确定二房东是否有权出租房屋,即是否经过房主的允许;二是审查二房东本身的租房期限是否已经到期。”法官胡传佳提醒广大租房者谨慎租房。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