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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工被谷包砸伤 法官调解雇主赔5万元
发布时间:2015-11-27 10:28:36


    本网讯(龙琴)  在一次搬运过程中,张明元被位于车头的平行机运送的谷包砸中,导致其从车上摔至地上受伤,但雇主认为是其自身过错造成的,对其不承担责任。张明元一纸诉状,将雇主诉至法院索赔。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成功调解了该起案件,由雇主恒源粮食公司赔偿张明元50000元,并当场支付。

    2013年4月,张明元在恒源粮食公司从事打包、装包、装车等临时性搬运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2014年12月26日,张明元在进行搬运作业时,不慎被位于车头的平行机运送的谷包砸中,致其从车上摔至地上受伤,后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等费用35231元,出院时医院出具证明:1、建议休息2个月,加强功能锻炼;2、随诊,定期摄片复查;3、1年后取出内固定需5000元左右。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意见为:伤者张明元本次股骨骨折内规定科评定为伤残九级,劳动能力丧失20%。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责任问题发生争议,张明元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后,恒源粮食公司不服,认为张明元干活不小心,为自己方便搬运方式不对,才被砸伤形成的九级伤残,自己有很大的过错。

    案件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吵得纷纷扬扬,不可开交。承办法官给当事人释法明理,主要针对恒源粮食公司作为雇主,雇员在从事劳务中受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张明元在下货过程中因工作方式不正确,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至使其不幸被谷包砸伤致残,自己有一定过错。

  听了法官的讲解,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和法结,大家由原来的剑拔弩张,最终达成由恒源粮食公司赔偿张明元50000元的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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