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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乘除”法则服务企业
——广西防城港市两级法院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纪实
作者:吴凰汇 陈雁   发布时间:2015-11-25 16:22:52


    “我认识一家公司,可以给你们提供原材料。”“那真是再好不过了,谢谢哈!”9月21日,广西防城港市某矿业公司接待室里传出阵阵笑声,该公司因欠某运输公司3500万运费一案最终调解成功,运输公司还当场向矿业公司介绍生意。

    这只是防城港市法院化解企业纠纷的其中一幕。防城港市拥有非公经济企业1万多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70家,如何给这些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帮助它们可持续发展?防城港市两级法院推出了“放水养鱼”的审理方式,制定了一套“加减乘除”的企业服务法则。

    服务力度做“加法”:

    “一企业一法官”提供“保姆式”服务

    “我们明明签了合同并履行了义务,现在他们居然赖账,说签字的人不是他们公司的,公章也是假的!”在4月28日的二审开庭中,某混凝土公司代理人陈某气愤地说到。

    “是你们签合同时不注意,而且在没收到货款时,你们还继续供货,是自行扩大损失。”某建工公司代理人潘某据理力争。

    ……

    庭上调解不成功,建工公司提出公章鉴定申请。

    最终,鉴定意见显示,合同上的公章与建工公司的公章不是同一枚。

    双方各执一词,但所掌握的证据都不足,负责审理混凝土企业纠纷的陈雁法官经过反复琢磨,摸索出了调解思路。

    法官向混凝土公司说明,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到时可能连本金都要不回,希望混凝土公司能在违约金上作出让步。法官进而向建工公司解释,即便公章是假的,你们也收了货物,希望建工公司能从尽快化解矛盾方面考虑。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9月5日,建工公司付清了欠款2582123元,并给予经济赔偿3万元。

    事实上,从“撕破脸皮”到“握手言和”,在两级法院审理的涉企案件中来说并不鲜见。但难能可贵的是,尽管先前“闹僵”了,在法官的调和后,双方均表示还将继续合作。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涉企纠纷案件342件,标的达12523万元。

    尽管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压力,两级法院还积极探索构建服务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出了“一企业一法官”挂钩工作制度,通过选派16名法官进驻辖区内16家规模以上企业,实行定点联系、走访调研、上法制课等方式,一对一提供“保姆式”的服务。

    挂钩法官还负责为项目征地拆迁提供法律服务,项目开工建设后,他们又深入安置点及时妥善调处土地权属、土地补偿款分配等纠纷。

    国昌再生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占地面积998亩,总投资10亿元,将打造为西南地区第一大废钢铁物流配送中心。去年正式启动后,由于受到征地进度的影响,推进缓慢。

    7月8日,防城港中院院长杨智军深入该项目进行调研、督查,提出要明确已征土地的四至界限,进一步细化补偿款和青苗费,力尽在三个月内完成交地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动工。

    为什么要如此细致周到的服务企业?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重要的一项职责就是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用公正的审理营造一个有序、高效的经济发展环境。”杨智军院长当仁不让地说。

    排难解纷做“减法”:

    “工业巡回法庭”零距离化解企业纠纷

    港口区位于防城港市的中心区域,这个面积仅有37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不足20万的区县,却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8家,工业占全市比重约72%。

    “都知道打官司花时间,企业就更耗不起,有了这个法庭后,变得又省事又省力!”5月19日,来自四川省自贡市某机械公司的甄某向港口区法院法官表示了由衷谢意。该公司在今年4月以拖欠货款为由将企沙工业园区内的一家企业诉至法庭,不到一个月时间,他们就拿到了300多万元货款。

    这得益于港口区法院设立的“工业巡回法庭”。

    随着入驻港口区的企业不断增多,涉企纠纷不断涌现。其中,2014年港口区法院共受理案件2583件,其中涉企案件1487件,占收案总数的57.57%。今年前10个月,该院受理案件2266件,同比增长37.75%,“涉企”案件仍占50%以上。

    “为妥善化解企业纠纷,我院切实转变服务理念、拓宽服务渠道,把法庭设立在工业园区,零距离化解园区企业纠纷。”港口区法院院长张健民说到。

    早在去年9月,该院就先行先试,在企沙工业园管委会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同年12月在全区法院率先成立“工业巡回法庭”,集中审理辖区企业的纠纷案件。

    巡回法庭积极作为,构建了诉调衔接服务网络,对可能出现的纠纷提前介入,与当地村委、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一起调处,使不少案件在立案前得到解决。

    据统计,通过诉前沟通及法律指导,巡回法庭在起诉前成功调解16起涉企纠纷,帮助企业减轻诉累。

    “公正执法、为民办实事!”5月11日,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李某在“工业巡回法庭”领走了919万元的支票,他给执行法官送来了感谢锦旗,对法官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

    自挂牌成立以来,“工业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76起,65%的案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赢得了上级领导和辖区企业的称赞。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对对“工业巡回法庭”服务辖区企业工作专门批示肯定,并要求全区法院学习这一经验做法。

    联动化解用乘法:

    “绿色通道”成为提高效率的“助推器”

    7月31日,防城港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判情况报告白皮书》,为维护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发布会邀请到了市住建委、工商局、房产局以及部分房地产企业代表前来参加。

    在此前,该院与住建委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平台,两单位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座谈会,为涉房产案件“把脉开方”。

    及时有效化解企业纠纷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在这个思路的指导下,2014年8月,防城港中院正式出台《防城港市法院服务和保障工业发展实施意见》,成立了由杨智军院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构建与司法、公安、工商、人社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并研究开辟了“提前介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提高诉讼效率,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针对近年来两级法院审理的涉混凝土企业案件不断攀升的形势,防城港中院大胆创新,提出成立混凝土协会的司法建议,并在工商联的配合下正式成立了防城港市混凝土企业协会。

    3月31日,在一起拖欠混凝土企业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市中院民二庭庭长陈雁考虑到某建筑公司与混凝土行业仍存在合作可能,便邀请混凝土协会会长参与调解,共同向该建筑公司传递“不诚信步难行”的经营理念。最终,建筑公司同意达成调解,支付了280万元货款。

    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审理涉混凝土企业案件58件,大多以调解结案,调解率超过80%。

    此外,该院积极与企业共同构建“法企联建”关系,建成定期沟通联系工作机制。8月4日,该院与市供电局共同召开“法企联建”工作座谈会,参会法官以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为主题,从供电安全和侵权赔付两个方面为供电部门提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防范风险用“除法”:

    “法律流动讲堂”变“坐堂审案”到“主动服务”

    “企业中有部分老员工,技术精湛,我们希望他们退休后能被返聘到企业,想给他们缴纳工伤保险,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不给办理,怎么解决好呢?”

    “退休返聘人员与企业之间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可以通过为他们购买商业保险来分散企业的用工风险。”

    6月26日,“法律流动讲堂”开进悦中混凝土公司,法官一一解答员工们提出的问题。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送法进企业是企业主动邀请的。

    这缘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听陈庭长这么一解释,我才明白签这份合时确实疏忽了很多细节,现在还能拿到本金就已经不错了,我们同意放弃违约金,就当是花钱买个教训吧!”6月10日,在陈雁庭长的悉心调解下,悦中混凝土公司顺利拿到了110多万元的货款。

    该案中,混凝土公司与路桥公司签订合同时,落款处只有项目部印章,没有法人授权,混凝土公司依据合同违约条款主张的违约金,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审理中,为了能让企业“吃一堑长一智”,法官主动联系了该混凝土公司的黄总经理进行释法明理,待黄经理“恍然大悟”后,法官进而向他讲解了签订合同要注意的事项,这让黄经理十分感动,主动作出让步,并向法官发出了上到企业上法制课的邀请。

    讲课当天,法官还带来了着手编撰的《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三十条》,引用典型案例,逐案讲解合同草拟易犯的错误及注意事项,让企业少栽跟头。

    截至目前,该手册累计发放近1000册,成为众多企业的“掌上法律顾问”。

    “企业不能避免经营纠纷,但我们应当发挥法律的作用帮企业预防和化解纠纷。”杨智军院长在近期举办的非公企业发展座谈会上作出明确要求。

    为了排除涉案企业的后顾之忧,两级法院积极开展“流动法律讲堂”进企业活动,变“坐堂审判”为“主动服务”,对涉案企业进行回访、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支招防范风险,这也是近期全市法院服务企业再次迈出的铿锵步伐!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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