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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法院三项举措舆情应对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11-25 17:18:35
本网讯(管万琳)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和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和社会法治环境,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不断增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总负责、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的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领导小组。从全院庭室选出10名干警组成网络舆情导控队伍,明确2名业务骨干为核心网评员,负责收集和回复网络舆情信息,及时、准确做好释法工作。组织网络舆情导控队伍开展专题培训,院长亲自参加并指导部署,提出重学习、重策略、重能力、“三个重”要求。 二是实时舆情评估。完善法院内外网、官方微博功能,开通微信公众号、法院系统个人社交网络群,建立重大案件舆情评估制度。对涉及重大影响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借舆论炒作的案件,在开庭审理或判决之前,审判组织要向舆情应对领导小组报告,作出处理预案。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制度》,对网络舆情的监控、采集、分析、处置工作流程及职责等进行具体规定,按照要求开展日常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舆情,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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